法律法规

市特校安全管理制度

来源:本站 作者:管理员 添加时间:2009-4-8 11:16:00 浏览量:
  

 

铜陵特校社会实践、外出活动安全制度

一、学校组织学生社会实践、外出集体活动,必须充分考虑活动场所、线路、交通工具、气候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性,尽量以就近、小型、安全为原则,能不动用交通工具的尽量不动用。一般不要组织出市的春游、秋游和夏令营活动。

二、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春游、秋游、参观、访问、社会实践等活动,必须经学校领导或上级部门批准,并切实做也组织工作和安全防范工作,制定周密计划,落实到落位到岗位责任。

三、社会实践、外出活动前,必须先写活动计划、落实组织人员、制订安全预案,并部署落实,并向学生提出安全保卫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采取包班定人的教师陪同方式。

四、组织学生活动使用交通工具,必须与承运单位共同落实交通安全措施,严禁车船无照运行、带“病”运行和超员运行。学生活动组织者,要负责对交通工具安全性的监督。

五、学生进入旅游景点或活动目的地,仍由带队老师组织集体活动和小组活动,切莫让学生放任自流,发生危险。一定要注意其合理容量和场所、设施的安全性,防止挤压、倒塌、跌落、溺水等事故的发生。带队老师进入旅游景点,对陌生的高山、深水等危险区域要十分警惕,不断提醒学生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以免不测。到山区活动要防止山林火灾、翻车、迷失、摔跌等事故。室内活动要特别重视消防安全。

六、有秩序地排队行进,不在路上横冲直撞或争先恐后,要随时检点所带学生,防止走失和意外事故。

七、外出活动的师生,活动完毕返校集中,再解散,做到有始有终。

八、发现问题需及时报告学校领导,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事态发展,及时解决问题。

 

铜陵特校消防制度

一、消防的重点部位为教学区、学生宿舍、实验室、财会室等重要科室。

二、加强对电源开关的管理,每学期全面检查一次电线,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修理、改造。

三、每年进行一次对干粉灭火器的使用和火灾突发性事件的疏散及报警的演练,提高师生的防火意识和逃生技能。

四、每月检查灭火器材,每年清理一次灭火器材,对已过期的灭火器进行更换,保护好各楼的消防栓。

五、实验室、食堂、开水间财会室等重要部位安装干粉灭火器。

六、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七、食堂、开水间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八、在校园内严禁吸烟。

                    

    铜陵特校交通安全制度

一、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二、教师车辆进入校园要慢行,注意学生安全。到学校指定的位置整齐停放。

三、培智生须由家长来回接送。家长须劝止聋生学生骑自行车到校。

四、家长接送学生车辆一律停在校门两侧,不得进入校门。外面车辆要进入校园必须经保卫科同意。

五、学生上下楼梯、进出校门靠右行,不准奔跑打闹。

六、门卫、值日教师要管理好校门口的交通秩序。放学时注意疏导学生出校

铜陵特校白天值班制度

一、值班时间为每天早晨的7点半到放晚学。

二、值班人员必须要求到班教师签到、对进校人员进行询问登记。出校学生一概由学生本人登记。

三、值班人员应定时或不定时对校园各部位尤其是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巡查,及时排查安全事故隐患,制止不安全行为。

四、值班人员监督学生执行中午作息制度、卫生制度,制止学生不文明行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良好卫生习惯。

五、值班人员应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力度,对值班期间发生的学生突发事件,具有不可推卸的首先处理责任。

六、值班人员发现学校问题,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共同解决,重要问题向学校主管领导汇报。

七、值班人员应端正态度明确值班责任。除上课外不能离开值班岗位。

八、值班结束后,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严格履行交班手续,做到不交班不下班。

铜陵特校晚班值班制度

一、    值班人员要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一定的警惕心,确保所在班次安全。

二、    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需在学生生活区,不得呆在办公室上网、打牌,做于值班无关的事情。

三、    自习时,女教师在楼上负责女生,男教师负责食堂里的学生,并看管上厕所的学生,于门口处解答问题。

四、    自习后,女教师协助男教师管理一层大门,并在生活区来回巡视,制止不安全行为,及时处理学生事件。

五、     实行二次点名制,分别在自习时、熄灯前点名,由女教师负责。

六、     实行三次熄灯制,在正式熄灯前20分钟、10分钟,各熄灯一次,以作提示,由男教师负责。

 

铜陵特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学校能够及时、有序、高效地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尽最大可能避免和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第二条:学校应建立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有序应对。

  (二)适用范围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第四条:本预案中的突发事件:是指学校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对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造成重大影响的各类事件。包括:校舍倒塌、火灾、师生在校园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死亡或重大伤害;学校车辆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等安全事故;校园内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等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师生严重闹事、停课、罢课等群体性事件;校园内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治安问题等。

  第五条:本预案中突发事件按其严重程度和影响大小,分为一般性突发事件、较大突发事件和重大突发事件三个等级。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性突发事件:

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较小的校园小范围火灾;师生在校园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无生命危险的伤害;学校车辆发生无师生伤亡的交通事故;校园内发生十人以下轻度症状的食物中毒;学校发生小范围的常见传染病;其他对正常秩序造成一定影响但可短时间内解决的事件。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突发事件:

  校舍倒塌;学校发生造成人员伤害或较大财产损失的火灾;学生出走,在校园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师生严重伤害的事件;校园内发生症状严重的师生中毒或十人以上三十人以下中毒事件;学校发生不明原因的传染病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或发生较大范围的传染病;其他对学校正常秩序造成较大影响的事件。

  3、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突发事件:

  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的校舍倒塌或校园火灾;在校园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师生死亡的事件;校园内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师生中毒或三十人以上的中毒事件;学校发生数量较大的不明原因的传染病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其他对学校正常秩序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三)组织管理

第六条: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学校平安创建领导组负责处理 学校的突发事件。

第七条:学校成立校园平安创建领导组,其组成如下: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校长助理担任,下设创建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保卫科等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常态下的突发事的处理。

(四)突发事件的报告

第八条:突发事件发生后,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向保卫科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概况,以及采取的措施、进展情况和下步打算等。

  重大突发事件和较大突发事件必须在事发的第一时间报告,一般性突发事件在事发1小时内报告。   

  第九条: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在事件处理完毕后,必须将本次事件的整体情况、处理结果及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报告教育主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应及时、全面了解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并在核实情况后,将本次事件的有关情况、处理结果及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

  (五)突发事件的处理

  第十条:突发事件处理严格遵循"以人为本、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自身力量并迅速请求社会各有关方面快速开展各项救援工作,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十一条: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立即指挥启动学校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 接报人员应立即问明情况,并在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报告,由分管领导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确定突发事件的等级,报告校长,并由校长报告局长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属于较大或重大突发事件的,在报告分管领导的同时,还必须同时报告校长。

  根据突发事件的等级,原则上分别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1、一般性突发事件:接到一般性突发事件的报告,由保卫科组织、协调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具体决定以下事宜:①了解学校对突发事件已经采取的相关措施,决定下步处理的跟进措施;②根据事件情况决定亲自赴事发现场指导处理事件;③决定并落实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级人民政府报告事件的有关情况;④决定突发事件处理的其他事宜。

  2、较大突发事件:接到较大突发事件的报告,由校长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组织、协调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具体决定以下事宜:①迅速决定亲自或派相关领导带领人员赴事发现场指导、协调事件处理;②决定并落实报告相应的救援机构积极开展救援工作。③决定是否召集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分队赴事发现场协助参加救援工作;④决定并落实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级人民政府报告事件的有关情况;⑤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发展情况,并决定采取相应的措施。

  3、重大突发事件:接到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校长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指挥、组织、协调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具体决定以下事宜:①带领人员赴事发现场帮助协调事件处理;②决定并落实报告相应的救援机构积极开展救援工作。③决定是否指派相关人员去事发现场指导、帮助突发事件的处理,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一般由校长负责处理,具体决定以下事宜:①决定亲自或指派相关人员去事发现场指导、帮助突发事件的处理。②决定并落实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级人民政府报告事件的有关情况;③帮助县()协调新闻部门客观报道事件真相;④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发展情况,并决定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三条:突发事件的事态发展基本控制后,应成立调查组调查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相关责任,认定事件性质,形成调查报告,并对事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一般性突发事件的调查原则上由事发学校组织调查,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上报调查报告,上报时限一般在突发事件事态基本控制后10天以内。较大突发事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的调查原则上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必要时邀请系统外专家)组成调查组负责调查。调查完成时限一般在突发事件事态基本控制后15天以内。

  突发事件的发生部门或班级应主动配合调查组的调查工作,任何个人不得阻碍、干扰事故的调查工作。

  (六)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学校相关处室人员违反本预案有关规定导致突发事件处理受到影响或者导致事态扩大,给相关责任人及其主管人员以相应的处分。

           

      铜陵特校学生出走救助预案

一、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救助因社会聋人拐骗等原因造成的离校、离家出走,途中受拐的学生,切实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和人身自由,以便在突发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办法,学校特制定此预案。

二、适用范围:

第二条:从学校职能角度出发,离校出走的学生是救助重点。

第三条:离家出走,途中受拐的学生,经家长请求后,可按此预案协助家长救助。

三、组织管理:

第四条:针对学生发生的出走、受拐情况,成立学生救助小组,由校长助理为助长,保卫科负责人为副助长,青年男教师、当老师和班主任为成员。

四、救助措施:

第五条:根据学生情况,询问家庭成员,同学其可能去向,调查其平时接触人员情况、最近表现情况。

第六条:根据上述情况一旦确定或极大可能被聋人挟持,拐骗,自己主动出走,立即派遣救助小组男教师分别在繁木收费站,大桥收费站,青阳方向,铜陵火车站,汽车站设点拦截,当前三天定为最佳救助期,救助人员轮班守侯。

第八条:确定或极大可能被聋人挟持,拐骗,设点拦截后,派老师在铜陵市寻找,重点是社会聋人的住处周围。

第九条;询问社会聋人,寻找线索。

第十条:有线索后和警察共同救助。

第十一条:如不能确定或没多大可能确定被聋人挟持,拐骗,自己主动出走,可采取八、九、十条处理。

第十二条:对于离校出走的学生,在最佳救助期没有救助成功的,救助人员撤回,继续深入调查,保持救助态势。

 

铜陵特校预防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紧急预案

一、              目的

为了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稳定,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根据市教育局、卫生局(200318号文件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    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长:曹厚平

副组长:史恩胜、张俐娜

  员:陶世东、胡莹、孔丽丽、许进智、巫能亮、各班主任

2、负责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处理,协调个部门做到密切配合,防止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发生。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的原则。

二、    预防和应急准备

1、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不断完善。

2、应急预案具有以下内容:

1领导小组职责;

2突发事件监测和预警;

3突发事件信息收集整理和报告;

4突发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与培训;

5突发事件预防。

3、学校建立公共卫生管理制度,经常对食堂、环境及食品卫生进行检查,确保师生的饮食安全。

4、定期组织师生体检,并依照相关条款做好体检结果处理工作。

5、积极组织教师参加教育局及卫生部门的各种卫生知识培训。

三、    报告和信息发布

1、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不隐瞒、不缓报、不谎报。

2、依据规定向上级报告的同时,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的事件调查核实、确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调查情况。

四、    应急处理

1、突发事件发生后,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提出处理意见,组织救治突发事件致病人员。

2、对突发事件调查、确证、处置、控制及评价。

3、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领导小组根据预案,在上级疾病控制机构领导下开展工作。

4、学校针对突发事件的类型,宣传突发事件的防治知识,认真落实群体防护措施。

5、参加突发时间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按照预案的规定,采取卫生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工作。

6、学校积极配合卫生部门,采取对病人、疑似病人隔离治疗和医学观察等。

五、    责任追究

在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工作中,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谎报,阻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拒绝专业技术机构进入突发事件现场,或者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的,学校将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一发追究刑事责任。

 

 

铜陵特校综治、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一、党支部每季度听取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安全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综治、维稳和安全重大问题及工作中的困难。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认真总结学校综治维稳和安全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

三、 每半年通报综治、维稳和安全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研究奖惩措施。

四、每年召开一次总结表彰大会,总结本年度综治安全维稳工作,部署下一年工作。

 

           铜陵特校综治、安全督促检查制度

一、坚持开展经常性的综治、维稳和安全检查工作,学校坚持每月集中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情况按月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各科室、教研组、班级每月开展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向保卫科反映。

二、校保卫科对学校综治、维稳和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督查重点工作落实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检查结果及时通报。

三、 校综治安全领导小组每年两次集中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

四、安全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重点部位安全保卫、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学生宿舍安全、门卫及校园值班安全、食堂饮食卫生安全、用电及电器设备安全、校舍建筑安全、网络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医疗药品安全、教学仪器设备及体育器材安全、教育教学活动安全、以及校园周边安全等涉及师生健康和安全的所有内容和场所。

 

           铜陵特校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一、按边查边改、周查月检的原则,学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后,应立即进行整治。

二、对一时不能整治到位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制定安全隐患整治"三定"(定责任人、定整治措施、定整治时限)方案,同时采取相应的监控和警示措施,严密防范,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三、学校自身力量解决不了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教育主管部门。

四、教育主管部门要重视学校上报的安全事故隐患整治工作,应优先安排资金,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帮助学校及时消除隐患,同时加强对隐患整治情况的督促检查。

五、教育主管部门无法解决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铜陵特校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一、将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年度教育教学整体计划,融入相关的学科教学中,做到内容、课时、人员三落实;

二、经常开展人身安全、交通安全、乘车(船)安全、防火安全、化学实验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用电安全、游泳安全、建筑安全、旅游安全、网络安全、心理健康等安全知识以及拒绝"黄、赌、毒",崇尚科学反对邪教、预防违法犯罪等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长师生法律知识和安全知识,增强师生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广大师生自我保护和预防犯罪的能力。

三、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应结合师生学习、工作、生活实际,结合季节时令特点,结合学生认知能力,采取寓教寓乐、易学易受的方式进行。

四、坚持每月开展法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活动情况按月报送教育主管部门。每学期开学的第一周为校园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周,集中进行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全国综治宣传月""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月""全国法制宣传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五、法制、安全宣传教育要纳入校园文化建设中,积极营造法制、安全教育环境氛围。

 

            铜陵特校综治、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一、重视信息搜集,加强信息传递与反馈。

二、及时报送涉及校园治安秩序和稳定以及师生生命安全和健康的预警性情报信息。

三、及时报送涉及学校治安刑事案件、师生伤害事故、师生违法犯罪等信息。

四、及时报送综治、维稳和安全工作经验、好的做法;及时报送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情况,以及其它要求报送的材料、信息。

 

              铜陵特校事故报告制度

一、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财物被盗(破坏)、群体性治安事件、各类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师生非正常死亡等涉及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的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除按学校有关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和妥善处置外,应及时如实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求助机构和职能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应视事故的严重程度在2小时内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误报或拖延不报。

二、学校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和处理措施、事故可能出现的发展趋势、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其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三、学校发生无人员死亡、重伤1人、财产损失1万元以下的一般性事故后,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四、学校发生死亡1人或重伤3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的重大事故,以及群体性治安事件后,学校应当及时电话或口头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24小时内向教育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五、学校发生死亡3人或重伤10人或财产损失4万元以上的特大安全事故,以及大规模群体性治安事件后,学校应当在其知到事故发生时,立即通过电话或口头向教育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职能部门报告,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在8小时内向教育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铜陵特校综治、安全领导小组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文件关于综治工作的指导精神,切实做好学校综治工作,加强综治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特校综治、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曹厚平

副组长:史恩胜

成员:张俐娜   胡莹   陶世东   孔丽丽   许进智

综治、安全办公室负责人:许进智

附:

1、综治、安全领导小组具体分工:

曹厚平:全面负责

史恩胜:具体安排

张俐娜、陶世东:矛盾排查调解、经费、后勤保障

胡莹: 后进生、“双有生”心理辅导  

孔丽丽、巫能亮:队团日常安全、法制教育。

许进智:日常具体工作。

2、工作联系电话:

办公室:2832436

曹厚平:2861561

史恩胜:2878313

许进智:13329125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