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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特教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本站 作者:管理员 添加时间:2016-2-18 14:50:45 浏览量:


学校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精神,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保障出差人员基本需要,更好地开展特殊教育工作,以往差旅费管理办法已不适时宜。依据2014年《铜陵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现将调整后的铜陵特教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印发给大家,请遵照执行。

一、为保证出差人员生活、工作需要,参照省、市差旅费管理办法,本着勤俭节约、保证必需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及全体在编教职工,其他人员依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凡出差均实行报批制度。

三、本办法指出差人员离开铜陵市区域(不含出国出境)开展公务、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赴安铜办视为出差,赴普济圩不算、赴枞阳县依据市和局规定办)

四、出差人员要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交通工具主要为汽车(大巴)、火车(硬席)、合理议价包车等,对不符合规定乘坐其他高档交通工具,且未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的,超出部分自理。

五、外出参加会议、学习、培训等类似活动

1、举办单位统一负责就餐但不负责住宿的(以会议通知为准),报销时伙食补贴费不再享受100元(每人每天),但享受往返路上两天的伙食费补助每人每天100元、市内交通费每人每天80元。

2、举办单位统一负责就餐、住宿和往返城市间交通费的(以会议通知为准),不再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3、举办单位统一负责就餐和住宿的(以会议通知为准),报销时只能报销城市间交通费、首尾两天的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补助。

4、赴合肥市出差,当天往返,伙食费补助可按两天计算。

5、出差人员由单位派车的(含租车),报销时不另行补助市内交通费。

6、因公出差:每天每人补助伙食费100元,市内交通费只补助往返两天每人每天80元;外出培训:往返两天伙食费补助每人每天100元,往返两天市内交通费每人每天80元,培训期间伙食费补助每人每天30元;外出住校听课:与因公出差一致。

六、差旅费报销时应提供以下材料,按程序报销。

1、校长签署意见的出差审批单或会议(学习、培训)通知。

2、报销天数以会议通知为准。

3、机票、车票、船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报销时财务主办指导填报并初审,财务分管校长审批。

七、备注

1、无住宿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费补助、市内交通费;因公出差当天往返的,按规定标准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费补助、市内交通费。

2、支教、超过半个月的挂职锻炼(含学习培训)不在本规定范围内。补助标准另定。

3、本规定自201611日执行。

4、本规定与上级文件精神相抵触的,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铜陵市特殊教育学校

0一六年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