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特校新教师培养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新教师的培养,促进新教师在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上尽快成熟,不断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根据市教育局【铜教组】3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培养对象
新教师是指当年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进入到我校任教的教师。
二、培养目标
1、加强新教师的培养管理工作,构建起加强新教师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使其尽快适应教育发展要求,为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通过加强培养和管理,使新教师热爱教育事业,依法执教,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教育教学理念,深化理解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质,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为培育残疾孩子奠定良好的基础。
3、认真钻研业务,夯实教育教学基本功,胜任本学科、多岗位的教育教学工作。养成良好的学习、反思习惯,提升学科教学素养和岗位工作能力。
4、具备较强的班级管理能力,尽快胜任班主任工作。
三、对新教师的要求
1、新教师要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自觉遵纪守法及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勤于学习,刻苦钻研,尽快适应工作岗位。对待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竭尽全力。
2、要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学生,尊重和理解学生。语言文明、举止端庄、着装得体,为人师表。
3、在指导教师带领下,努力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尊重指导教师,自觉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帮助和检查,每月主动向指导教师汇报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工作情况不少于2次,每半学期上1 次汇报课。
4、虚心向指导教师和其他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学习,勤于请教,敏于求知,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每周跟指导教师听课不少于1次,并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及时与指导老师请教,撰写听课心得。
5、每学期召开一次新教师思想、教学工作汇报会,业务校长牵头组织。
6、每学期结束时提交一份2000字左右的教育教学工作总结和一万字读书笔记,连同听课记录和指导教师的培养鉴定一并交教务处,存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培养考核依据。
四、成立领导机构和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曹厚平
副组长:史恩胜 胡莹
成 员:汪素华 王丽 姚丁香 董宁华
杨亚群 赵群 周兴越 毛君梅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负责牵头对新教师的全面考核工作,并做好新教师档案收集工作。
五、培养措施
1、组建“帮带”关系
组织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与新教师结成师徒帮带关系。指导教师要帮助新教师理解课程标准、教材、教法、教学思想并指导备课,认真审阅教案,指导教师每月至少听一节课,做好说课、评课工作。指导新教师树立良好的师德修养。
2、督导课堂教学
每学期对新教师的备课、讲课、作业等环节进行督导检查。要求熟悉大纲,吃透教材,了解学生,研究教法,写好教案,并定期检查。
3、教学考核验收
每学期组织教学活动,对被帮带的新教师,进行教学验收。主要内容:课堂教学、教材分析、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答辩。
4、提供校内外学习机会
为新教师提供创造学习、进修机会。要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为新教师上示范课,给新教师创造多种机会,向有经验的老师们学习。同时,还组织他们外出参观学习,尽快丰富和提高自己。
5、定期召开座谈会
一是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听取他们对新任课教师的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二是召开新教师座谈会,总结交流他们在教学实践活动中的得失、体会、业绩。
6、目标激励
学校重视激发教师自我提高的主动性。首先,要用目标引领教师主动成长。其次,创造教师自主发展的学校文化。另外,学校要搭建新教师间自由交流的平台。激发新教师主动发展的自觉性,让他们获得成长的快乐,不断提高新教师的专业水平。
六、 考核办法
学校结合市教育局提出对新教师的各项工作要求,进行全面考核并量化赋分。学期结束时由学校考评组负责将新教师培养资料(教育教学工作总结,指导教师培养鉴定,听课记录等)统一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由组织科确定考核等级。
铜陵特殊教育学校
二○一六年八月
指导教师简明情况登记表
指导教师姓名 |
职称 |
任教学科 |
新教师 |
赵 群 |
小高 |
语文 |
王嘉瑶 |
方丽文 |
小高 |
数学 |
周 凯 |
焦 林 |
小一 |
体育 |
王 强 |